福州市審計局關于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(zhí)行和決算草案審計的審前公告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》第十九條的規(guī)定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,,我局將開展2024年度市本級預算執(zhí)行和決算草案審計,,為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,,全面真實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,,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(jiān)督,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,、審計主要內(nèi)容:市本級2024年度財政收支平衡情況,、預算編制及執(zhí)行情況,、重點專項資金績效管理情況、政府債務管理和風險防范情況,、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等,。
二、審計時間:自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4月30日,。
三,、審計“八不準”工作紀律
(一)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,、餐飲,、交通、通訊,、醫(yī)療等費用,。
(二)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,,或未經(jīng)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,。
(三)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,、娛樂,、旅游等活動。
?。ㄋ模┎粶世脤徲嫻ぷ髦さ膰颐孛?、商業(yè)秘密和內(nèi)部信息謀取利益。
?。ㄎ澹┎粶世脤徲嬄殭喔深A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,、資產(chǎn),、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。
?。┎粶氏虮粚徲媶挝煌其N商品或介紹業(yè)務,。
(七)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,。
?。ò耍┎粶氏虮粚徲媶挝缓蛡€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。
四,、投訴電話:0591-83321672,。
本公告公示期間自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,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,,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(zhí)行紀律情況予以監(jiān)督,。
福州市審計局
2025年2月21日
(此件主動公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