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福州市倉山區(qū)軌道交通沿線燃氣,、排水,、供水地下管網更新改造項目項目建議書的批復
榕發(fā)改審批〔2025〕14號
福州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:
你司報送的《關于審批福州市倉山區(qū)軌道交通沿線燃氣,、排水,、供水地下管網更新改造項目項目建議書的請示》(榕地鐵工建〔2024〕35號)及有關附件收悉,。為改善軌道交通沿線地下管網老化、腐蝕等問題,,經研究,,原則同意福州市倉山區(qū)軌道交通沿線燃氣,、排水、供水地下管網更新改造項目開展前期工作,。具體批復如下:
一,、項目名稱:福州市倉山區(qū)軌道交通沿線燃氣、排水,、供水地下管網更新改造項目(項目代碼:2412-350100-04-01-260455)
二,、建設地點:福州市倉山區(qū)
三、項目單位:福州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
四,、建設規(guī)模和內容
項目改造燃氣管道長6267米,、排水管道長18952米、供水管道長10179米,。
五,、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
項目匡算總投資36309.63萬元,其中工程費用29651.10萬元,、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929.50萬元(無建設用地費),、預備費1729.03萬元。項目建設資金由福州市財政統(tǒng)籌安排,。
六,、其他要求:請項目單位據相關建設標準和此批復進一步開展項目前期工作,委托經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(jiān)管平臺備案的工程咨詢單位抓緊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,,明確建設規(guī)模、內容和總投資估算,,落實建設資金拼盤方案,,并按基建程序報我委審批。
福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2025年2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