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清市公安局玉屏派出所新所項目(施工)-變更公告

日期:2025-03-11 00:00 來源:福清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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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清市公安局玉屏派出所新所項目(施工)
澄清,、修改通知02
招標項目編號:E3501810102802314001
一,、澄清部分
1.專用合同條款中7.5.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,,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:①工期每延誤1天,承包人應按簽約合同價的 2.5‰向發(fā)包人支付違約金,,與二,、投標函附錄中的7.5.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:①工期每延誤1天,承包人應按簽約合同價的3‰向發(fā)包人支付違約金,,不一致,,請明確已哪個為準。
答:詳見本澄清修改通知“二,、修改部分”第1點,。
2. 我單位已完成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變更,現(xiàn)正申請資質證書上法定代表人變更且工商變更手續(xù)齊全,,在資質證書變更期間,,用原有效資質證書投標是否可以,請代理明確,?
答:投標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,、資質證書和施工企業(yè)安全生產許可證發(fā)生變更的,,應辦理完變更手續(xù)方可參加投標,,并以發(fā)證機關核準的變更為準;否則評標委員會應以視為證書無效進行評定,。
3. 請問四,、投標人誠信承諾函是放資格文件其他資料里的誠信承諾函嗎,?
    答:本項目招標文件第8章第1節(jié)“資格文件”中的“四、投標人誠信承諾函”已做修改,,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修改后的“四,、投標人誠信承諾函”。
4. (1)未按閩建〔2024〕9 號文明確人工費調整方式,,是否按通用合同條款調差,,請明確。(2)本項目土石方及淤泥外運運距未按閩建〔2024〕9 號文明確按實結算,,請調整,。(3)本項目瀝青混凝土運距未按閩建〔2024〕9 號文明確按實結算,請調整,。
答:(1)人工費調整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4章“通用合同條款補正表”序號3的“11.1.1人工費價差調整”,;
(2)不予調整,具體按本項目預算審核說明中的“二,、有關計價說明”第3點執(zhí)行,;
(3)不予調整,具體按本項目預算審核說明中的“二,、有關計價說明”第3點執(zhí)行,。
二、修改部分
    1.本項目招標文件第8章第2節(jié)商務文件中的“二、投標函附錄”序號4的內容修改如下:
序號
項目內容
合 同
條款號
約定內容
備注
4
逾期竣工違約金
7.5.2
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:①工期每延誤1天,,承包人應按簽約合同價的2.5‰向發(fā)包人支付違約金,,違約金限額為合同價款的10%,違約金超過10%的,,發(fā)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,,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擔;②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其他專業(yè)工程施工,,造成其他專業(yè)工程工期延誤,,由此所引起的其他專業(yè)工程工期延誤違約金,由承包人一并承擔,;③延誤工期違約金由承包人向發(fā)包人繳納,,拒不繳納的由發(fā)包人直接從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。
 
 
2. 本項目招標文件第4章第3節(jié)“專用合同條款”第3.1(10)“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”中的第13點調整如下:
13,、承包人須無條件服從發(fā)包人對本項目土石方進行調配,,并按以下要求執(zhí)行:
(1)本項目屬于缺方的,優(yōu)先按發(fā)包人要求從其他項目中調配至本項目,,最終工程量及運距按實結算,。經(jīng)發(fā)包人調配后,仍有缺方的承包人再自行購買,;
(2)本項目屬余方的,,可利用的余方優(yōu)先按發(fā)包人要求進行調配至其他項目或消(受)納區(qū),最終工程量及運距按實結算,;
(3)發(fā)包人未調配的余方則由承包人自行選取合理棄土點,,并按福清現(xiàn)行運輸管理政策辦理審批手續(xù),外棄費用由承包人在投標階段充分考慮,,結算時按中標價不再做調整,;
(4)若出現(xiàn)承包人未按要求開展可利用余方調配,承包人未按發(fā)包人要求運輸至指定地點等情況,,發(fā)包人將按該部分余方相應中標價予以扣除,,同時發(fā)包人有權追加處罰。
 
 
注:本《澄清,、修改通知》內容作為《招標文件》的組成部分,,與《招標文件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當招標文件,、澄清修改通知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,,以最后發(fā)出的文件為準。
 
招標人:福清市公安局
 
招標代理機構: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
日期:2025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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